(更新日期 2020.07.23) (已提早停止申請)
官方網站公告 (2020.07.13)
鑑於國內疫情趨緩,民眾逐漸恢復消費信心,內需型商業服務業景氣逐漸回溫,政府並採取請多振興措施
且補貼經費不足,爰依上開須知第貳點第二款規定,旨揭補貼申請之收件日期調整至109年7月15日止。
(2020.05.21補充)
為協助受疫情影響之商業服務業艱困事業,109年5月21日公告修正「經濟部辦理商業服務業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之艱困事業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申請須知」,簡化相關申請程序、加速作業流程。https://www.moea.gov.tw/MNS/populace/news/News.aspx?kind=1&menu_id=40&news_id=89823
經濟部針對受疫情重大影響(艱困事業)的商業服務業,提出上限為三個月的薪資補貼及營運資金補貼。本文整理相關申請方式、適用資格及補貼資訊做整理,提供有需要的中小企業做參考。
Note:此專案主要係協助艱困企業並維持員工工作生計,需符合(1) 有辦理稅籍登記的商業服務業,屬(2) 營業額衰退逾 5 成 的艱困企業,將補貼 3 個月經常性薪資費用 4 成(每月上限 2 萬元),並提供員工數乘以 1 萬元的營運資金補貼。但須補貼期間不可實施減班休息、裁員、減薪、解散或歇業。
補貼適用行業官方列表 (點選可看官方細項):
餐飲業I56 、零售業G47-48、批發業G45-46 、倉儲業 H53 、廣告業M73、專門設計業M74、其他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 M76 、租賃業N77、運動、娛樂及休閒服務業R93、個人及家庭用品維修業S95、未分類其他服務業S96(S9610洗衣業、S9621美髮業、S9622美容美體業、S9690其他個人服務業)
目前線上申請以稅籍登記判定為主,營利事業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查詢是否符合資格
延伸閱讀:經濟部製造及技術服務業紓困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
商業服務業紓困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
1.申請方式:可線上申請
- 網站連結 https://csm-subsidy.cdri.org.tw/subsidy02/index/index.aspx
- 線上申請連結 https://csm-subsidy.cdri.org.tw/smeapply109/outweb/index.aspx
(線上申請於109/04/22 上午10點開放)
2.申請資格
- 須為商業服務業。
- 依法辦理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有限合夥登記之營利事業,或無上述登記而有稅籍登記之營利事業。
- 營業額減少50%以上。

3.應遵行事項
- 補貼期間不可實施減班休息(無薪假)、裁員、減薪、解散或歇業。

3.適用行業
適用行業商業服務業。例如:批發(文具批發、玩具批發、服飾批發)、零售(超商、服飾店、文具店)、餐飲(餐廳、咖啡廳、飲料店)、倉儲、視聽歌唱(KTV)、洗衣(傳統洗衣店)、婚紗、攝影、美髮及美容業等行業,或撥打02-7716-9888洽詢。
補貼適用行業官方列表:
餐飲業I56 、零售業G47-48、批發業G45-46 、倉儲業 H53 、廣告業M73、專門設計業M74、其他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 M76 、租賃業N77、運動、娛樂及休閒服務業R93、個人及家庭用品維修業S95、未分類其他服務業S96(S9610洗衣業、S9621美髮業、S9622美容美體業、S9690其他個人服務業)
4.補貼內容及範圍
- 薪資補貼
- 補貼月份:自發生艱困事實之月份起,最多補貼109年4月至6月3個月份
- 補貼金額:以申請事業於補貼月份支付每一員工每月薪資之40%計算,如每一員工每月薪資之40%超過新臺幣2萬元者,以新臺幣2萬元計。
- 營運資金補貼:依申請事業109年3月全職員工清冊,扣除部分工時工作者之人數後,再乘以1萬元計算之。

5.申請所需文件
- 申請書。
- 符合申請要件之下列任一證明文件:
- 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403)、各單月統一發票明細表。
- 無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且無須開立統一發票者,檢附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調降查定銷售額證明文件(如:查定課徵(405)核定稅額繳款書)、各單月自結營收報表。
- 無法提供上述文件者,可提供各單月自結營收報表及其他證明文件。
- 109年3月之全職員工清冊,得以下列文件之一證明:
- 勞保投保單位被保險人名冊,但不包括部分工時員工。
- 就業保險投保單位被保險人名冊,但不包括部分工時員工。
- 勞工退休金計算名冊。
- 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可之文件。
- 109年3月薪資清冊及薪資轉帳證明,無薪資轉帳證明者得以薪資印領清冊代之。
- 薪資補貼領據、營運資金補貼領據及存摺影本。且申請後全職員工清冊有異動,而致薪資補貼金額應減少時,應配合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之要求更換薪資補貼領據。
(補貼期間員工人數如有異動者,應於次月5日前提交異動名冊;如有離職者,申請事業於檢附異動名冊時,應說明其離職原因。

6.營業額衰退50%認定
營業額衰退情形試算表 官方Excel (可快速試算)
- 於109年1月至6月期間之「任連續2個月」之月平均營業額或「任1個月」營業額較:
- 109年任1個月之營業額減少達50%。
- 108年下半年之月平均營業額減少達50%。
- 108年同期(月平均)營業額減少達50%。
- 107年同期(月平均)營業額減少達50%。
- 於109年1月至6月期間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或核定書(401、403、405)任一期之合計營業額,較同年或108年下半年任一期之合計營業額減少達50%。
7.申請責任
請注意如有文件不實另有法律責任。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得撤銷或廢止補貼,並追回已撥付之全部或一部款項:
- 申請文件之內容不實。
- 未配合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之查核。
- 有重複受領其他政府機關之薪資補貼或營運資金補貼之情事。
- 經本部認定有損及員工權益之情事。
- 違反相關法令規定且情節重大。
- 其他有不符合本須知規定之情事。

8.申請流程
- 可線上或紙本申請 https://csm-subsidy.cdri.org.tw/subsidy02/index/index.aspx
- 經濟部1988專線服務時間:08:30~18:30,全年無休
- 補貼商業服務業之艱困事業推動辦公室 02-7716-9888

官方資料整理
由於方案可能因政策變動調整,可於經濟部辦理商業服務業之艱困事業申請網站取得最新的資訊:
1. 經濟部辦理商業服務業之艱困事業申請網站
2. 申請Q&A
3. 申請教學手冊
延伸閱讀:經濟部資金紓困振興貸款方案整理 延伸閱讀:國發基金紓困投資專案整理
更新日期:2020.04.22
免責聲明:上述提供說明及分析,係基於現行法規所提供。現行法規未來可能改變、主管機關之個案解釋亦可能不同,甚或回溯生效,且司法行政機關所發司法行政上之命令,如涉及審判上之法律見解,僅供法官參考,法官於審判案件時,亦不受其拘束。如遇未來法規改變、發佈新的解釋函令、不同之個案解釋,本文並無義務通知上述之改變。未經個案專業審視與討論下,不應直接引用本文作進行相關決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