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申報- 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 (2024.03更新)

這兩周(2024年3月中上旬),許多公司開始陸續收到經濟部寄發112年度申報E-mail通知提醒,信件內容主要為:

  • 請公司於3月1日起辦理112年_年度申報,應將截至112年底之「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有股份(或出資額)超過10%股東」申報至「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申報平臺」。
  • 應於3月31日前完成年度申報。 如於113年1月1日至113年3月31日期間已辦理變動申報者,免再為年度申報。

延伸閱讀: 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申報 (完整版)

A. 為什麼需要申報? 需要申報什麼?

依公司法第二十二條之一規定,公司應每年定期將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之姓名或名稱、國籍、出生年月日或設立登記之年月日、身分證明文件號碼、持股數或出資額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事項,以電子方式申報至中央主管機關建置或指定之資訊平臺;其有變動者,並應於變動後十五日內為之。

說明 : 係107 年底公司法修法新增之規定。

B. 什麼時侯需要申報?

  1. 年度申報:於中華民國 109 年起,每年 3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辦理年度申報。但公司於當年度 1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已為變動申報者,免為年度申報。
  2. 變動申報:申報資料如有變動者,公司應於變動後 15 日內,向資訊平臺辦理變動申報。
  3. 新設申報:中華民國 107 年 11 月 1 日起設立之公司,應於設立後 15 日內向資訊平臺申報第 4 條所定之資料。
亦即所有公司,除年度申報外,若遇增減資、董監事改選異動、股東持股轉讓等,皆需要自行或委託代理人申報。

注意: 年度申報開放時間為 每年3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


C1. 申報方式-公司自行申報

申報網址(集保公司)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申報平台

僅能以電子方式申報。需準備資料:

  1. 公司統編
  2. 負責人身分證資料
  3. 工商憑證、負責人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卡號擇一
  4. 公司指定之管理者身分證號及電子郵件信箱網址等連絡資料
  5. (委託申報用)代理人名稱/姓名及營利事業統一編號或身分證號
資料來源:集保中心宣導教材專區

C2. 申報方式-委託代理人申報

如委託代理人(事務所)申報,可準備上申報年度年底(十二月三十一日)下列資料並委任代理人申報。

  • 公司資訊
    • 公司統編
    • 負責人身分證資料
    • 負責人健保卡正面影本。
    • 公司指定之管理者身分證號及電子郵件信箱網址等連絡資料
  • 董事及監察人資料:
    • 姓名、國籍、出生年月日或身分證明文件號碼、持股數或出資額 (法人當選請額外提供統一編號及設立登記之年月日)。
  • 經理人資料
    • 姓名或名稱、國籍、出生年月日或身分證明文件號碼、持股數或出資額 。
  • 主要股東資料(持股或出資額超過10%)
    • 姓名、國籍、出生年月日或身分證明文件號碼、持股數或出資額 ,法人請額外提供統一編號及設立登記之年月日。

D. 政府宣導教材-年度申報

年度申報相關作業教學: https://ctp.tdcc.com.tw/decl/anno/index?id=101

E. 未遵守處罰之規定:

未依第一項規定申報或申報之資料不實,經中央主管機關限期通知改正,屆期未改正者,處代表公司之董事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經再限期通知改正仍未改正者,按次處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鍰,至改正為止。其情節重大者,得廢止公司登記。
前項情形,應於第一項之資訊平臺依次註記裁處情形。


 更新日期: 2024.03.04
Eric Chiu 邱奕淳會計師 (關於我)

安得仕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雲端財會系統創辦人、新創及企業財務、營運管理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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