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比特幣的會計處理-以美國上市公司財報為例

隨著加密資產的應用與影響層面越來越廣,美國持有比特幣(BTC)的上市公司也越來越多。本文整理三間美國上市公司在財報資訊,檢視目前這些公司分別是如何揭露相關比特幣的會計處理。


2022.12.05 更新,在金管會指導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於民國111.11.30日發布「加密貨幣交易會計處理之指引」,係遵循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解釋委員會於 2019年 6 月「所持有之加密貨幣」所作出之結論與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相關規定。
https://www.ardf.org.tw/cpa6.html
https://www.ardf.org.tw/cryptocurrency/1111130.pdf

如同江湖上所說「幣圈一天,人間十年」,相關應用發展速度比起當初的各類金融商品的發展速度更加快速,而會計準則的規定總是會在過段時間才會慢慢清晰。

文決定先聚焦於較成熟的比特幣應用上。以下透過三間美國比較具代表性且性質不太相同的公司,來研究一下其會計政策、資產負債表等財報的呈現,包括特斯拉、Block及Coinbase。


特斯拉(Tesla, Inc.)

資料來源:Tesla 2021 Q3 10-Q
持有目的提供彈性,進一步分散和最大化現金回報
規劃未來特定地區接受為某些產品的付款方式。
資產分類在財報上分類為Digital asset
入帳1. 購買時採成本入帳,於資產負債表上扣除減損損失呈現
2. 如果未來接受比特幣購車,以當時的市價認列收入金額
衡量方式比較在活躍交易所的最低市場價格。
減損損失減損後若價值回升,不會認列利益,僅在出售時才會認列收入。
根據會計準則ASC 606, Revenue from Contracts with Customers
ASC 350, Intangibles—Goodwill and Other.
ASC 820, Fair Value Measurement
Tesla BTC 整理

特斯拉在財報中揭露:其2021年1月起購買比特幣的原因是為了提供彈性,以進一步分散和最大化現金回報,並規劃未來特定地區接受為某些產品的付款方式。

In January 2021, we updated our investment policy to provide us with more flexibility to further diversify and maximize returns on our cash that is not required to maintain adequate operating liquidity, allowing us to invest a portion of such cash in certain alternative reserve assets including digital assets, gold bullion, gold exchange-traded funds and other assets as specified in the future. 

最近其認列減損損失: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持有帳面價值為 12.6 億美元,已反映了 1.01 億美元減損損失。公允市值為 18.3 億美元。

備註:  從這裡可以看到即使比特幣在財報日時點價值已超過當初購買的價格不少,但在會計處理上,這些回升的價值在持有期間是不能認列利益的。

Block , Inc. (原名為Square)

持有目的以投資及放貸為主
資產分類在財報上分類為其他非流動資產中的Other non-current assets
入帳成本入帳,於資產負債表上扣除減損損失
衡量市價衡量
減損損失減損後若價值回升,不會認列利益,僅在出售時才會認列收入
Block 10Q (2021Q3)

Block使用者可以在其cash app 可以購買、交易比特幣。但從財報上看起來,其持有的比特幣的目的並不是拿來交易的。其商業模式中的比特幣的收益比較像是手續費的收入。


Coinbase, Inc

Coinbase是成立於 2012 年的美國加密貨幣交易所。目前也是美國交易量最大的加密貨幣交易所,於2021年4月13日在Nasdaq上市,為在美國首家IPO的加密貨幣公司。主要收入為用戶買賣加密資產相關服務手續費、佣金等。

資料來源Coinbase 2021 Q3 10-Q
持有目的長期持有投資目的、營運目的、放貸目的
資產分類在財報上分類為Crypto assets,一種無限期的無形資產
資產衡量1.購買資產採成本入帳,於資產負債表上扣除減損損失呈現
2.如果是營運產生,如手續費收入、完成協議產生的獎勵,以收到時的當時市價入帳
3.嵌入式衍生工具按公允價值入帳,公允價值變動認列為其他營業費用中淨額表達
減損損失除衍生性商品外。減損後若價值回升,不會認列利益,僅在出售時才會認列收入

Coinbase 10Q (2021Q3)

補充:會計上對加密貨幣定義

加密貨幣定義:IFRIC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解釋委員會在2019 June所發布的 Holdings of Cryptocurrencies指引,委員會對加密貨幣(cryptocurrency),定義為:

  1. 一種數位或虛擬貨幣,記錄在分散式帳本,使用加密技術來確保安全。
  2. 非由中心機構或其他單位所發行。
  3. 不會引起持有者與其他方的合約關係
a. a digital or virtual currency recorded on a distributed ledger that uses cryptography for security.
b. not issued by a jurisdictional authority or other party.
c. does not give rise to a contract between the holder and another party

小結:比特幣的會計處理

從上面三間財報的資訊彙整,美國IPO公司若取得比特幣是以取得成本入帳,其認列減損損失但不能認列減損回升利益。其基本上都是歸屬於無形資產一種,但不同公司會採不同的名稱呈現在財報上,如Tesla以Digital asset 呈現,Block歸屬在non-current asset項目下、Coinbase 分類為crypto asset。


以上試著整理最簡單、最常見的加密資產,也就是比特幣的會計處理。至於更多的延伸應用,如NFT、DAO、元宇宙…等更大的議題,就有待後續再來補充了。

如果各前輩與朋友發現本文有錯誤或需要補充,也請不吝指教了~


Eric Chiu 邱奕淳會計師 (關於我)

安得仕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雲端財會系統創辦人、新創及企業財務、營運管理顧問。
如有設立公司、記帳、個人財稅務規劃、公司財稅簽證及顧問等需求,可以透過E-mail與我聯繫或預約諮詢。也歡迎加入Eric CPA Line@官方帳號
  更新日期:2022.12.05
  原始日期:2021.12.18
免責聲明:上述提供說明及分析,係基於現行法規所提供。現行法規未來可能改變、主管機關之個案解釋亦可能不同,甚或回溯生效,且司法行政機關所發司法行政上之命令,如涉及審判上之法律見解,僅供法官參考,法官於審判案件時,亦不受其拘束。如遇未來法規改變、發佈新的解釋函令、不同之個案解釋,本文並無義務通知上述之改變。未經個案專業審視與討論下,不應直接引用本文作進行相關決策。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