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一次下載公司所有的進項電子發票?

隨著網路服務普及零售電子發票的普及,公司越來越高比例的支出是採以電子發票方式取得單據憑證。本篇教您一次快速下載公司進項電子發票,不用再一張張的列印電子發票作為報帳使用直接提供財會部門或事務所,省下收集與列印的繁瑣流程與時間。


本篇分成三個部分:

  1. 非即時查詢:下載Excel檔,可以匯入支援的ERP或申報系統。
  2. 線上查詢:可下載及列印電子發票證明聯。
  3. 媒體申報檔下載:可轉入關貿營業稅申報系統

登入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 https://www.einvoice.nat.gov.tw/ ,點選查詢與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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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即時查詢:下載Excel檔,可以匯入支援的ERP或申報系統

  1. 點選非即時查詢,並選擇新增。

2. 選擇要查詢的發票日期區間,建議進項與銷項分開下載。

下載會得到一個Excel,裡面會有發票主檔和發票明細,可以作為申報、核對使用。


二、線上查詢:可下載及列印電子發票證明聯

輸入要查詢的期別,按資料上傳類型,需分為B2B、B2C查詢。
(發票狀態要注意是否有作廢的狀況)

選擇想要列印的發票,可以選擇下載PDF格式或是5.7的電子發票證明聯(有QRCode)

列印後可做為簽核、核對或憑證使用。


三、媒體申報檔下載:可轉入關貿營業稅申報系統

可申請申報媒體檔,轉入營業稅申報系統。(須注意符合營業稅法#19之不可扣抵狀況)


相關重要規定:

稅捐稽徵機關管理營利事業會計帳簿憑證辦法
第二十四條(108.1.11.修正)(會計憑證之保存)
各項會計憑證,除為權責存在或應予永久保存者,應另行保管外,應依事項發生之時序或按其事項之種類,依次編號黏貼或裝訂成冊。其給與他人之憑證,如有誤寫或收回作廢者,應黏附於原號存根或副本之上。
依第二十一條第一項規定以媒體儲存之原始憑證,應於記帳憑證載明憑證字軌號碼,不適用前項規定。
非使用電子方式處理會計資料之買受人取得電子發票,該買受人得自整合服務平台下載列印憑證,依第一項規定辦理。

修正發布「執行業務者帳簿憑證設置取得保管辦法」(財政部1070213新聞稿)
財政部說明,考量電子化環境日趨成熟,為鼓勵執行業務者取具電子發票作為會計憑證,修正本辦法,自發布日起適用。修正重點如下:
三、配合電子發票之實施,增訂執行業務者使用電子方式處理帳務者,其以網際網路或其他電子方式開立、傳輸或接收之原始憑證(含電子發票),其憑證應儲存於媒體,並於記帳憑證載明憑證字軌號碼,毋須印製憑證並裝訂成冊。(第8條及第9條)

企業取得紙本電子發票作為會計憑證免再行影印保存且得以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作為保存憑證之依據:該局指出,企業若仍有黏貼保存紙本憑證之需求,得以該紙本電子發票作為保存方式,並於會計傳票摘要欄註記發票字軌號碼(作為日後查詢依據),如因自然衰減或模糊者,因已於發票平台上保存,並無違法之虞,請放心索取紙本電子發票。(財政部1010517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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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ic Chiu 邱奕淳會計師 (關於我)

安得仕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雲端財會系統創辦人、新創及企業財務、營運管理顧問。
如有設立公司、記帳、個人財稅務規劃、公司財稅簽證及顧問需求,可以透過E-mail與我聯繫或預約諮詢。也歡迎加入Eric CPA Line@官方帳號

  更新日期:2021.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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